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职工排忧解难
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企业接管国有企业改制后的非经营性资产所要承担的主要社会责任。
桂林市汽车配件总厂为桂林市老牌国有企业,已于2005年完成企业改制,剥离出来的非经营性资产已移交给我企业进行管理。2017年6月我企业收到原桂林汽车汽车配件总厂的职工的书面报告,反映他们当初购买原桂林汽车汽车配件总厂东安路6号3栋的集资房时仍有多缴的28万购房款企业未退回。
收到报告后,我企业当即向原桂林市汽车配件总厂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查阅相关资料。根据核实的情况,2000年原厂职工按国家政策购买了东安路6号3栋的集资房,并支付集资房超政策面积差价购房款共284956.00元给原桂林市汽车配件总厂财务科,但该笔款项未上缴桂林市房改办,而是作为国有资产纳入了改制范围。2017年桂林市房改办清查集资房超面积款缴纳情况时发现了这个情况并通知职工,职工们按要求重新补缴超面积款,故申请退还原多缴付给企业的购房款。
在确认上述情况后,我企业及时向市国资委进行汇报。在获得市国资委的同意后,将284956.00元款项退回到职工手里,妥善解决了群众诉求。